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郴州人才落户南京租房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郴州人才落户南京租房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4年郴州市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可能会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政策调整而变化。但目前看来,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家庭收入稳定且低于一定标准,没有其他优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可以进行公租房申请。详细的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以当时发布的政策为准,建议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及时了解。
郴州市公租房申请标准如下:
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具有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非农业户籍,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连续工作或居住2年以上,申请时仍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城镇规划区。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行政区域或辖区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无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未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征收***安置住房;***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新就业无房职工:无具体标准,符合条件的市民持住房保障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提出申请。
外来务人员:
年满18周岁。
持有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内的居住证。
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工作累计满3年并与本行政区域或辖区用人单位签订了新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行政区域或辖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申请公租房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和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
我们县派驻村的每月生活补助800元,电话费100元,交通补贴0.7元/公里(每月只报来回4次)。同驻一村的市派单位,除生活补助100元/日(每月22天)外,其他与县派一样。驻村3年,刚撤回不久。
我是一名县上干部。从2016年至今一直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我们的补助分为几个阶段:
2016年,省市没有补助政策,县上要求吃住在户,每曰三餐在贫困户家中解决,伙食标准为早餐5元,午餐8元,晚餐5元。住宿费为每月300元。上述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各派驻单位,再由派驻单位或直接拨付给贫困户,或委托驻村干部交由涉及吃住的贫困户(付款收据为证)。交通费按每周一次往返公共交通费,凭票在单位报销。当年驻村,基本没有补助。
2017年,市上下发通知,明确每日驻村干部补助标准为40元(含伙食费)。年底,拨付每村驻村工作队经费5000元,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使用,不得用于生活方面。其他政策不变。
2018年,省上下发文件,驻村干部每日生活补助提高到50元(含伙食费),每人每月增加通讯补助费100元(由派驻单位落实)。省市县按4:2:2的比例,为每村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经费各一万元,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使用或购置工作必须的电脑等设备。省市县***资金到位后,由县级财政统一拨付到各镇,镇***分村建立专帐,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以及村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联合审字后报镇上,由镇长签字报帐。购买的设备产权归村委***有。其他政策不变。
2019年,2020年,这两年政策与上年度不变。
2021年前半年,政策与上年度不变。六月底,脱贫攻坚驻村干部全部撤离。七月初,新选派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压茬驻村。驻村干部统一吃住在村,每日补助调整为70元,不再发放通讯补助,取消住宿费,交通费不变。
这就是我们县上近六年来的驻村干部待遇情况,第一书记与驻村队员没有差别,待遇落实均由驻村干部按月在原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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