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集体户口落户南京政策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集体户口落户南京政策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何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按下列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集体户口、另外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户口需落至该居民户口,不能在南京落户;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子女户口可照顾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父母双方都为外地集体户口的,且当地出证明无法落户口的,子女也可照顾落户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集体户口落户南京政策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集体户口落户南京政策解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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